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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勵進全人發展學習獎勵計劃》
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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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計劃

生命勵進基金會設立設立生命勵進全人發展獎勵計劃,其目的是資助那些半工讀的學生撥出時間來去參與課外活動,擴闊社交圈子,增廣見聞或其他藝能,增進全人發展。本獎勵計劃是全人發展培育的其中一部分,資助金將根據學生的參與程度和成果分段發放。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並須:

a. 就讀本地正規大學或專上課程;及

b. 對個人的理想有明確的目標和付出,並有意將自己的才能服務社會。

遞交申請證明文件

申請時須按要求隨附下列證明文件,如未能按時提交者,有關申請將被視為不合資格。如有需要,本會有權要求申請人在面試時出示正本以供複核。

1)近照乙份;

2)學校就讀證明或錄取通知書副本乙份;

3)推薦人(如中學校長/班主任/選修科教授/前工作主管<只適用於職後再進修人士>等)信件,由推薦人直接寄交或電郵至本會秘書處wholeperson@lefund.org.hk

資助金額及期限

資助金額為港幣$5,000元。獎勵計劃為期一年,學生在課程修讀年限內可再次提出申請。 

申請辦法

2025/26學年獎勵計劃的申請表格,將在2025年九月號《萌動》雜誌及生命勵進基金會網頁上刊登。申請人可按以下方式提交申請:

1) 請詳細閱讀《申請須知》 ;

2)透過網上平台填寫申請表格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後一併遞交; 或

3)網上下載申請表,填寫後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寄回本會秘書處「 美孚新邨百老匯街69-119號第四期平台110A舖」 ,信封面請註明「生命勵進全人發展獎勵計劃申請」 。

 獎勵計劃發放條款

獎學金將於2026年的4月和8月分兩期於發放給達到下列計劃要求的學生:

1. 出席 2025-2026 年度的迎新會,並參加翌年的頒獎典禮分享心得。

2. 在一年內參加 4 次或以上由基金會認可的活動 (包括學員聚會、義工培訓及社會服務等),其中可以包括最多

兩次其他由基金會認可的活動。 同學需提前向基金會申請及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經基金會批准後方可視為認可活動。

3. 根據發放條款,必須在每期活動的結束日期前完成兩次或以上活動,而獎學金將於每期結束後的翌月發放。如沒有合理解釋而未能完成第一期活動要求,將被視為放棄參與此獎勵計劃。

申請表格

截止申請日期:2025年9月30日

郭鄭敏玲獎,助學金

生命勵進基金會

《全人發展學習獎勵計劃》申請簡章

生命勵進基金會設立馮志清紀念獎勵計劃、郭鄭敏玲紀念獎勵計劃、活力全人發展獎勵計劃,其目的是資助那些半工讀的學生撥一點時間出來去參與一些課外活動,擴闊社交圈子,增廣見聞或其他藝能,增進全人發展。本獎勵計劃是全人發展培育的其中一部分,資助金將根據學生的參與程度和成果分段發放。

一、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並須獲得:
a. 本地正規大學或專上課程錄取資格;並
b. 對個人的理想有明確的目標和付出,並有意將自己的才能服務社會。

二、 申請辦法:
2024/25學年獎勵計劃的申請表格,將在2024年九月號《萌動》雜誌刊登。申請人可按以下方式提交申請:
1)網上下載申請表,填寫後寄回本會秘書處,信封面請註明「全人發展獎勵計劃申請」。
2)透過網上平台遞交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後一併遞交。

 

紙本申請表

電子申請表

三、 遞交申請證明文件:
申請時須按要求隨附證明文件副本,如未能提交者,有關申請將被視為不合資格。如有需要,本會有權要求申請人在面試時出示正本以供複核。
1)近照乙份。
2)學校就讀證明或錄取通知書副本乙份。
3)推薦人(如中學校長/班主任/選修科教授/前工作主管<只適用於職後再進修人士>等)信件,由推薦人直接寄交或電郵至本會秘書處lefund@lefund.org.hk。 

 

四、 截止申請日期:
在任何情況下,申請人必須在2024年10月31日或之前經網上遞交或送抵本會秘書處 (以郵戳為憑)。本會不會處理逾期申請。

五、資助金額及期限:
資助金額 港幣$5,000元。獎勵計劃為期一年,學生在課程修讀年限內可再次提出申請。 

六、 獎勵計劃發放條款:
經遴選評定通過的獎勵計劃得主,將分兩期於2025年的4月和8月發放,獲資助的學生須滿足下列條件:
1. 出席當年年底頒獎典禮,並參加翌年的回顧會分享心得。
2. 在一年內參加不少於4次由基金會認可的活動 (包括學員聚會、義工培訓及社會服務等),其中包括2次其他認可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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